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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1-11-23 18:07:28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局、办、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六郎寨遗址等28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对因保护级别和辖区变化的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作出调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依法依规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紧划定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作并竖立保护标志,建立科学的记录档案。
二、加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机构或保护员队伍的建设,落实好法定职责。
三、制定保护措施,编制保护规划,把文物保护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文物事业新局面。
四、要严厉打击文物违法,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把包括革命文物在内的各类宝贵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要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将文旅产业逐步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推动繁峙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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