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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1-6-6 07:33: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范围、权属、用途
(一)征收目的:实施繁峙县滹源通用航空机场项目建设。
(二)征收范围:繁峙县东山乡联兴村、西位庄村、东位庄村、中庄寨村和砂河镇一村。
(三)征收权属:繁峙县2个乡(镇)5个村集体土地。
(四)征收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现状、位置、地类、面积和征地补偿费用如下表:
项目名称
被征地乡(镇)村
位置
征地面积(亩)
区域名称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元/亩)
地类
面积(亩)
土地补偿费(万元)
安置补助费(万元)
征地总费用(万元)
繁峙县滹源通用航空机场项目
东山乡东位庄村
东位庄村
26.642
中心集镇规划区
40560
水浇地
21.1725
41.2203
61.8305
125.2331
旱地
2.6385
4.2807
6.4211
其他农用地
2.8305
4.5922
6.8883
东山乡联兴村
联兴村
17.478
中心集镇规划区
40560
旱地
14.4195
23.3942
35.0913
69.7774
其他农用地
1.6860
2.7354
4.1030
内陆
滩涂
1.3725
1.7814
2.6721
东山乡西位庄村
西位庄村
75.354
中心集镇规划区
40560
水浇地
39.4770
76.8570
115.2855
337.6596
旱地
26.6670
43.2645
64.8968
其他农用地
9.2100
14.9423
22.4135
东山乡中庄寨村
中庄寨村
40.512
南部工矿发展区
31860
旱地
37.4220
47.6906
71.5359
129.0712
其他农用地
3.0900
3.9379
5.9068
砂河镇一村
一村
4.425
中心集镇规划区
40560
旱地
4.0305
6.5391
9.8086
17.9478
其他农用地
0.3945
0.6400
0.9601
合计
164.41
271.8756
407.8134
679.6891
三、被征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一)货币安置。其安置补助费已包含在被征地总费用内。
(二)社保安置。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障费用缴纳农民社保专户,社保安置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安置有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村委会反映,并享有复议诉讼权利,请互相转告。
特此通告
繁峙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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